多伦多华人律师陳丙丁涉嫌挪用客戶款項
已被吊销执照的多伦多退休律师陈丙丁,因未有向客户交回出售房屋和生意的收入,被法庭下令须向客户支付逾100万元。
去年底,张小龙(译音Xiaolong Zhang)和妻子出售安大略省旺市(Vaughan)的汽车零部件分销业务,找来以前曾聘用的律师陈丙丁(Ping-Teng Tan)来处理。
业务以52万多元售出,资金被转到陈的律师事务所Tan&Associates设立的信托户口。
然而,陈一直没有将款项转予张氏夫妇。
张小龙说,该笔款项本打算用作退休生活,目前感到深深的痛苦和背叛。
陈的个人邮箱和手机均未回复传媒查询。他的律师事务所电子邮件已被关闭,电话号码也无法使用。
张氏夫妇今年三月起诉陈丙丁,陈没有提交答辩书,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他违约,命令他向张氏夫妇支付53.45万元欠款和讼费。
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卡梅伦(Jill Cameron)指出,陈明显违反了合同、信托和受托责任。
判决书中写道:这些收益本应以信托方式为申请人保管,陈似乎一直不诚实,很可能挪用或处理了交易收益。
夫妇二人至今没有收到这笔钱。他们已向约克区警方报警。
陈丙丁退休,律师执照被吊销
今年二月,张又向安省律师协会(Law Society Ontario,LSO)提出投诉。
LSO调查期间,陈丙丁只在四月份透过代表律师告诉LSO他已退休,并关闭了律师事务所,但并没有提供调查员要求的文件。
六月,LSO吊销了陈的律师执照,称其执业对公众存在危害风险。
挪用信托资金的指控,令人对持牌人的诚信存疑,LSO的决定写道。如果最终得到证实,这些指控将属于适用推定吊销的不当行为。
陈丙丁同意执照吊销,但并不承认被指控的罪行。他仍可在纪律听证会上对指控提出异议。
华人社区侨领
陈丙丁自1977年在安大略省执业。据多伦多华人联合总会网站,他亦是该会荣誉主席。
陈在多伦多华人社区颇有名气。他曾在2015年向媒体表示,在远华走私案主脑赖昌星引渡的难题上,自己给当时中国驻加拿大的大使提供法律意见,协助解决难题。
目前,陈丙丁仍然面临另外两起诉讼,客户声称他私吞了两笔房地产交易的收益。其中一宗已被法院下达缺席判决,陈同样未接判决赔偿。第二宗则仍在审理中。
另两起诉讼
另一对夫妇,在去年一月以280万元出售位于万锦市的房屋,并聘请了与他们有长期律师关系的陈丙丁来处理交易。
由于他们不是加拿大居民,两人不得不扣留四分一销售收入、即70多万用于纳税。该笔款项通过陈的律师事务所,存放在一个信托户口中。

2023年1月,一对夫妇委托陈丙丁律师处理万锦市物业的放售。夫妇指控陈私吞部分售房收入,法官命令陈向夫妇支付超过55万元的赔偿。
惟税款缴纳后,剩余的54.7万元,并没有按常发放给这对夫妇,他们于今年三月入禀追讨。
这宗案件,法官命令陈丙丁须向夫妇支付约55万元。
代表这对夫妇的律师莱萨奇(Michael Lesage)说,事件对客户产生重大影响。
他说,人们信任他们的律师。认为把钱交到律师手上,不会被滥用。现在这种信任显然已经动摇了。
上个月,另一对夫妇以80多万元出售他们在北约克一栋公寓楼的单元后,也将陈丙丁告上了法庭。
同样,这对夫妇也在陈的信托账户中扣留了四分一的售房收入用于缴税。但陈甚至没有将这笔资金用于缴税,夫妇俩不得不另拿款项来缴税。
他们又指一直无法联系或找到陈丙丁。两人要求陈赔偿40多万,并要求法官在必要时签发追踪令,以追查所有被非法挪用的信托基金。
陈尚未就该案提交答辩书。
虽然法院已判定陈要赔偿兩起诉讼,亦可下令追讨其资产,但由于不知道陈丙丁在安省是否拥有任何财产,加上他已退休,法院难以扣押其工资。客户最后的济助,是可通过LSO的赔偿基金索赔。
基金的资金来自律师和律师助理每年向LSO支付的费用,每项索赔的上限为50万元,去年就曾为13名律师的索赔支付了约270万元。